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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人社局为4400余名农民工追发回3350万元欠薪

    信息发布者:邢贝贝
    2017-01-16 22:42:25    来源:齐鲁晚报   转载

    核心提示: 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涉及农民工用人单位1566户,涉及职工14.31万人,其中农民工13.54万人,查处拖欠工资用人单位95户,为4400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350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济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到工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济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到工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涉及农民工用人单位1566户,涉及职工14.31万人,其中农民工13.54万人,查处拖欠工资用人单位95户,为4400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350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文/图 齐鲁晚报 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季昌栋 韦可

    工地上宣传政策

    教农民工用法律维权

    2016年12月9日上午,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清欠办公室一片热闹,有人拿着身份证核对个人信息,有人正在填写表格。经过填写工资清算证明、签字按手印、公司负责人审核等程序后,这些工人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工资。“干活时,包工头说少不了钱,家都离得不远,就这样越欠越多。”拿到了应得的2000多元工资,李师傅总算放心了。

    说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经多方查证,一是工程项目层层分包,工程款层层拖欠,二是工资表上的钱数和实际工资数有差距,济宁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出勤表进行了核对,去伪存真。

    “你们总共多数人?欠薪数额是多少?”“有哪些证据能证明欠薪情况?”这样的问题,每天都在劳动监察支队和清欠办上演。接过一位农民工的资料,工作人员告诉他手头现有的证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是大多农民工维权遇到的问题。

    为了让更多农民工掌握法律知识,济宁市人社局联合其他部门到建筑工地等农民工较多的场合发放维权手册,里面详细介绍了“发生被拖欠工资时如何投诉”、“欠条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等知识。采取设立维权告示牌、印发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送法律、送政策活动。目前,全市共印发《劳动者维权手册》、《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2.2万份。

    另一方面,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2333,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建立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平台,坚持“电话投诉有人接听、上门投诉有人接待、网上投诉有人查收、媒体信息有人浏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接待处理;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投诉咨询1271人次,畅通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渠道。

    制定出相关办法

    从根上治理欠薪顽疾

    早在2014年,济宁市人社局就发现仅凭年底的联合执法检查,治标不治本。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易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亟需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

    为此,建立长效机制势在必行,当年济宁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济宁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书两金一卡”、“工资预储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经过两年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年初,济宁市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防范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目标责任书。市、县两级政府分别设立500万元、3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和非建设领域欠薪多发行业按一定比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住建、交通、水利领域建设单位分别按25%、10%、15%的比例每月将工资预储金拨付至专用账户,农民工通过银行直接领取工资。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27份。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465家用人单位缴存工资保证金4.6亿元;共为6.7万名农民工办理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全市已有34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了银行预储金专户,累计为2199名农民工发放工资3824万元。

    欠薪专项检查中

    追发回3350万元工资

    一直以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今年1月6日,专门召开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成立了由人社部门牵头,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建、交通、水利、人民银行、国资、工商、总工会十二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济宁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县分别组成执法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在各自辖区对使用农民工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16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和12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劳动监察、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收听收看了全省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省里会议之后,立即召开全市视频会议,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要求全市要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快速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其中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加工制造等行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和苗头隐患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梳理,建立明细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跟踪督导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涉及农民工用人单位1566户,涉及职工14.31万人,其中农民工13.54万人,查处拖欠工资用人单位95户,为4400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350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市未发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欠薪逃匿造成的群体性重大案件。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一年移送48件犯罪案件

    济宁市人社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密切配合、一体执法,对恶意欠薪等涉嫌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6年,全市共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8件,涉及劳动者3460人,涉及金额7023万元。

    在严厉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权益保障公告等制度,形成了劳动用工的长效监管机制。

    特别是在建筑行业,强化源头预防,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分包管理和企业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积极推行实名制、工资月清月结公示、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制度,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预储金的收缴、使用、支付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将拖欠工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考核内容,与企业招投标、评奖评优挂钩,实现了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春节前,按照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方案,济宁市人社局还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做实拉网排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对发现的问题倒排整改时间表,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春节前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进一步加大“一书两金一卡”、建设领域工资预储金制度落实力度,完善政府、企业、工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发挥好责任主体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维权投诉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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